大家好,小元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辦法,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
1.一級殘疾
1.1-大腦、脊髓和周圍神經損傷:
a)工廠狀態(tài);
b)極度智力障礙(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導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c)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1.2頭部和面部受傷:
a)雙側眼球喪失;
b)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嚴重畸形,失明5級。
1.3胸椎損傷導致嚴重畸形愈合和嚴重呼吸功能障礙。
1.4頸部損傷引起的嚴重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1.5胸部損傷:
a)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而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導致嚴重呼吸功能障礙;
b)心力衰竭,心力衰竭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1.6腹部損傷原因:
a)胃、腸、消化腺等。被部分切除,使消化吸收功能嚴重受損,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b)雙側腎切除或功能完全喪失,以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1.7造成身體傷害: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
b)兩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功能喪失50%以上;
c)兩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兩肢完全喪失功能;
f)三肢功能完全喪失。
1.8皮膚損傷引起的疤痕形成達到體表面積的76%以上。
2.繼發(fā)性殘疾
2.1-大腦、脊髓和周圍神經損傷:
a)重度智力障礙(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要隨時幫助才能完成;
b)完全失語癥;
c)雙眼失明為5級;
d)四肢癱(四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2.2由以下原因造成的頭部和面部傷害:
a)一只眼缺失,另一只眼盲4級;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嚴重畸形,失明3級以上;
b)雙眼失明4級以上的重度雙側上瞼下垂(或重度畸形);或單眼皮重度上瞼下垂(或重度畸形),盲眼4級以上,盲眼5級;
c)雙眼失明為5級;
d)雙耳極度聽力障礙,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耳聾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整個面部的疤痕形成。
2.3胸椎損傷引起的嚴重畸形愈合和呼吸功能障礙。
2.4頸部損傷引起的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2.5胸部損傷:
a)肺葉切除或廣泛而嚴重的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2.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功能完全喪失,另一側腎功能嚴重障礙。
2.7造成肢體傷害:
a)雙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兩肢以上功能完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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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級殘疾
3.1-大腦、脊髓和周圍神經損傷:
a)嚴重精神發(fā)育遲滯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要持續(xù)監(jiān)護;
b)藥物不能控制的嚴重創(chuàng)傷性癲癇,主要癲癇發(fā)作平均超過
a)一只眼缺失,另一只眼為盲3級;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嚴重畸形,低視力2級;
b)雙眼失明3級以上的重度雙側上瞼下垂(或重度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上瞼下垂(或重度畸形),致盲3級以上,另一側眼致盲4級以上;
c)雙眼失明4級以上;
d)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e)上頜骨和下頜骨缺損,脫落牙齒超過24顆;
f)雙耳極度耳聾,失去一只耳廓(或嚴重畸形);
g)一耳極度聽力障礙,另一耳重度聽力障礙,一耳缺失(或重度畸形),另一耳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3.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3.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b)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3.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3.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3.7盆部損傷致:
a)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b)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3.8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3.9肢體損傷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d)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3.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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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級傷殘
4.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c)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c)雙眼盲目3級以上;
d)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e)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4.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7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4.8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4.9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4.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5、五級傷殘
5.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b)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嚴重失用或失認癥;
d)單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e)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f)單癱(肌力2級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5.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1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d)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于20°);
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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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0枚以上;
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j)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k)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5.3脊柱胸段損傷致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5.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b)影響呼吸功能。
5.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b)器質性心律失常。
5.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重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5.7盆部損傷致:
a)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b)膀胱切除;
c)尿道閉鎖;
d)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5.8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5.9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5.10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5.11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4%以上。
6、六級傷殘
6.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嚴重失讀伴失寫癥;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c)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d)單癱(肌力3級以下);
e)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6.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1級;
d)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e)顳下頜關節(jié)強直,牙關緊閉;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g)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i)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6.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6.4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6.5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6.6盆部損傷致:
a)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b)子宮全切。
6.7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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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6.9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70%以上;
b)雙足跗跖關節(jié)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6.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6%以上
7、七級傷殘
7.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認癥;
d)嚴重構音障礙;
e)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
f)單癱(肌力4級);
g)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7.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口腔或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重度張口受限;
d)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6枚以上;
e)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f)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g)外鼻部大部份缺損(或畸形);
h)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4平方厘米以上;
i)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
j)頭皮無毛發(fā)75%以上。
7.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7.4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qū)瘢痕形成75%以上。
7.5胸部損傷致:
a)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
7.6腹部損傷致雙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7.7盆部損傷致:
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b)女性骨盆嚴重畸形,產道破壞;
c)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7.8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體部份缺失(或畸形);
b)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功能障礙。
7.9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b)雙手感覺完全缺失;
c)雙足足弓結構完全破壞;
d)一足跗跖關節(jié)以上缺失;
e)雙下肢長度相差8cm以上;
f)一肢喪失功能75%以上。
7.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8%以上。
8、八級傷殘
8.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中度失讀伴失寫癥;
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覺缺失;
d)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8.2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盲目4級以上;
b)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c)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2枚以上;
d)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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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f)鼻尖及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g)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8平方厘米以上;
h)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
i)頭皮無毛發(fā)50%以上;
j)頜面部骨或軟組織缺損32立方厘米以上。
8.3脊柱損傷致:
a)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b)胸椎或腰椎二椎體以上壓縮性骨折。
8.4頸部損傷致前三角區(qū)瘢痕形成50%以上。
8.5胸部損傷致:
a)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12肋以上骨折。
8.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脾切除;
c)一側腎切除或腎功能重度障礙。
8.7盆部損傷致:
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6cm以上;
b)雙側輸尿管嚴重狹窄,或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狹窄;
c)尿道嚴重狹窄。
8.8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
b)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嚴重影響功能。
8.9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嚴重影響功能。
8.10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30%以上;
b)雙手感覺缺失75%以上;
c)一足弓結構完全破壞,另一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d)雙足十趾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e)雙下肢長度相差6cm以上;
f)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8.11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0%以上。
9、九級傷殘
9.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顒幽芰Σ糠质芟蓿?/p>
b)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c)嚴重失讀或嚴重失寫癥;
d)雙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缺失;
f)嚴重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9.2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盲目3級以上;
b)雙側眼瞼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d)上頜骨、下頜骨缺損中,牙齒脫落8枚以上;
e)口腔損傷,牙齒脫落16枚以上;
f)口腔或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中度張口受限;
g)舌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
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j)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20cm以上;
l)面部細小癱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0平方厘米以上;
m)頭皮無毛發(fā)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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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16立方厘米以上。
9.3脊柱損傷致:
a)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b)胸椎或腰椎一椎體粉碎性骨折。
4.9.4頸部損傷致:
a)嚴重聲音嘶?。?/p>
b)頸前三角區(qū)瘢痕形成25%以上。
9.5胸部損傷致:
a)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
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肺葉切除;
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級。
9.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b)膽囊切除;
c)脾部份切除;
d)一側腎部分切除或腎功能中度障礙。
9.7盆部損傷致:
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b)骨盆嚴重畸形愈合;
c)尿道狹窄;
d)膀胱部分切除;
e)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f)子宮部份切除;
g)直腸、肛門損傷,遺留永久性乙狀結腸造口。
9.8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50%以上;
b)陰囊損傷,瘢痕形成75%以上。
9.9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10%以上;
b)雙手感覺缺失50%以上;
c)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完全喪失;
d)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50%以上;
e)一足足弓構破壞;
f)雙上肢長度相差10cm以上;
g)雙下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h)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i)一肢喪失功能25%以上。
9.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12%以上。
10、十級傷殘
10.1-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顒幽芰p度受限;
b)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d)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f)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g)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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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i)節(jié)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j)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10.2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低視力1級;
b)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d)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癥狀;
e)眼內異物存留;
f)外傷性白內障;
g)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口腔或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鼻尖缺失(或畸形);
o)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p)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
q)頭皮無毛發(fā)40平方厘米以上;
r)-骨缺損4平方厘米以上,遺留神經系統(tǒng)輕度癥狀和體征;或-骨缺損6平方厘米以上,無神經系統(tǒng)癥狀和體征;
s)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10.3脊柱損傷致:
a)頸椎或腰椎畸形愈臺,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c)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10.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頸前三角區(qū)瘢痕面積20平方厘米以上。
10.5胸部損傷致: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補;
d)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10.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膽囊破裂修補;
c)腸系膜損傷修補;
d)脾破裂修補;
e)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f)膈肌破裂修補。
10.7盆部損傷致:
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d)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子宮破裂修補;
f)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膀胱破裂修補;
h)尿道輕度狹窄;
i)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10.8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一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e)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10.9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10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b)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c)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f)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g)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h)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i)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