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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朋友冒充警察騙父親4萬余元 兒子因招搖撞騙罪被判

導讀 據(jù)了解兒子讓朋友冒充警察騙父親4萬余元,經過杭州上城區(qū)檢察院的公訴,兒子小汪以及朋友阿東以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和有期

據(jù)了解兒子讓朋友冒充警察騙父親4萬余元,經過杭州上城區(qū)檢察院的公訴,兒子小汪以及朋友阿東以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6個月。老汪是在今年2月街道自稱是許警官的電話,表示自己的兒子小汪涉及違法,需要繳納保證金1萬元,不然會被派出所拘留,需要等案子完結之后退還保證金,小汪因為有詐騙前科。因此父親對于對方的話深信不疑,向親戚借錢打算到派出所交,然而對方說將錢給小汪就可以,然后轉交給警方。

父親在十幾天之后又接到許警官的來電,說兒子將三個奢侈品包抵押給別人借錢,對方發(fā)現(xiàn)包是假的,于是報了警,需要拿5000元的保證金給兒子辦理取保候審,否則刑事拘留,于是父親又湊錢給小汪,就這樣前前后后轉款4萬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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