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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

導讀 11月22日,記者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于11月28日開庭二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同時審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上訴一案。

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公開宣判一審判決。 被告人余華英因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于華英與龔某良(死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尋找合適的兒童進行拐賣。 被綁架的兒童被帶到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福(異地)、楊某蘭(異地)介紹,找到行賄者進行交易,牟取暴利。 在此期間,共有11名兒童被拐賣。

人販余華英夫婦拐賣兒童細節(jié)曝光

被告人于華英當庭提起上訴。

人販余華英夫婦拐賣兒童細節(jié)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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