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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寧:被征收人6個月內未使用房票不再享受20%房票獎勵

導讀 8月18日電,從浙江省海寧市政府獲悉,自2022年9月15日起,《海寧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細則(試行)》將正式實施?!秾嵤┘殑t》規(guī)范了房票

8月18日電,從浙江省海寧市政府獲悉,自2022年9月15日起,《海寧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細則(試行)》將正式實施?!秾嵤┘殑t》規(guī)范了房票的實名使用、限期使用、購房使用、拆分使用,明確房票由被征收人實名持有使用,不得進行轉讓、贈與、抵押等,使用有效期為6個月?!秾嵤┘殑t》明確房票持有人即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的,房票自動失效,可以申請以貨幣形式的貨幣補償權益(即只能按照區(qū)塊征收補償方案的貨幣補償標準領取貨幣資金,不再享受20%的房票獎勵,期間也不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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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淘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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