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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表韓亞航空空難家屬索賠的美國芝加哥瑞貝克律師事務所

導讀 馬航失聯(lián)航班中國乘客家屬委員會正就對該航空公司提起集體訴訟一事與芝加哥瑞貝克律師事務所進行接洽。

馬航失聯(lián)乘客家屬考慮“集體訴訟”

找人仍是馬航失聯(lián)乘客家屬核心訴求

2014 年 3 月 30 日,馬航 MH370 失聯(lián)航班上的中國乘客親屬在梳邦再也度假別墅開完會后離開。周日,十艘船只和盡可能多的飛機將在珀斯以西的印度洋海域進行搜索,并再次嘗試經過三周多的無果而令人沮喪的搜尋,尋找失蹤的馬來西亞航空 MH370 航班的蹤跡。 [圖/機構]

代表馬航失蹤客機中國乘客家屬的委員會正在與芝加哥里貝克律師事務所聯(lián)系,商討對該航空公司提起集體訴訟。

找人仍是馬航失聯(lián)乘客家屬核心訴求

馬航失聯(lián)航班中國乘客家屬委員會正在與芝加哥律師事務所Rebeck Law Firm聯(lián)系,商討對該航空公司提起集體訴訟。

團體訴訟/集體訴訟是指大多數(shù)成員具有共同利益,其中一名或多名成員代表全體利益提起訴訟的訴訟。 在馬來西亞政府宣布MH370航班在南印度洋終止后,許多乘客家屬開始尋求法律追索。 瑞貝克律師事務所表示,已向伊利諾伊州庫克縣巡回法院提交了一份針對失蹤馬航 MH370 航班制造商波音公司和馬航的承運人的證據開示請愿書。

找人仍是馬航失聯(lián)乘客家屬核心訴求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失事飛機的出發(fā)地、目的地和經停地均可適用該公約。 因此,馬來西亞、中國和澳大利亞都可以作為賠償訴訟的管轄地。 此外,作為飛機制造商的美國波音公司也可能成為被告,家屬也可以選擇美國作為起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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