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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檢察院指控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11名兒童受害

導讀 據(jù)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今天下午消息,7月14日,貴陽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余某英拐賣兒童罪一案。

公訴人指控稱:1993年至1996年,被告人余某英伙同龔某良(死者),為獲取非法利益,周游貴州省、重慶市等地尋找適合拐賣的兒童。 被拐兒童被帶到河北省邯鄲市,經(jīng)王某福(另)介紹尋找買主進行出售牟利。 在此期間,共有11名兒童被綁架。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于某英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騙11名兒童。 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 應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刑事訴訟部分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合并審理。 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于某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 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 余某英當庭作出最后陳述,并表達了自己的愧疚和悔罪。

庭審結(jié)束后,法庭休庭,擇日宣判!

人販余華英丈夫落網(wǎng)

7月14日,于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許多尋親者聚集在法庭前,希望能找到線索。 (圖片來源于澎湃新聞)

據(jù)@澎湃新聞報道,貴陽檢察院指控于華英涉嫌綁架案件8起,涉及11名兒童受害人,建議判處于華英死刑。

人販余華英丈夫落網(wǎng)

之前報道過

據(jù)余華英供述,1992年,她與情人龔某亮出賣私生子,獲得數(shù)千元報酬。 從此,余華英踏上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根據(jù)檢方指控和以往判決書,自1993年起,余華英與丈夫王某文或情人龔某良一起,先后拐賣多名兒童。 這些孩子都是從西南地區(qū)被拐賣到河北邯鄲的。

據(jù)檢方指控,從1993年至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時間里,于華英、龔某良共拐騙了多個家庭的11名兒童,其中3名是姐弟:

人販余華英丈夫落網(wǎng)

1993年1月,兩人在貴州遵義火車站附近綁架了6歲的小A;

同年8月,小B、小C兩兄弟在遵義被拐;

1994年,兩人在貴州省都勻市百子橋附近綁架了小D;

1995年7月,小E、小F兩兄弟在都勻市小圍村附近被綁架;

人販余華英丈夫落網(wǎng)

1995年冬,二人來到貴陽,綁架了5歲的楊?;ǎ?/p>

1996年7月,二人返回都勻,在西園村河邊將小H、小I綁架;

同年10月,兩人在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將小J綁架;

隨后,兩人回到重慶大足,并綁架了小K。

人販余華英丈夫落網(wǎng)

2000年,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捕,被關押兩個月后被釋放。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被抓獲。 她和丈夫隱瞞真實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入獄八年。 后來減刑三年,2009年刑滿釋放。 于華英服刑期間,龔某亮被診斷出患有癌癥,并于2008年因病去世。

出獄后,余華英一直好好的,直到被她拐賣的楊?;ㄕ业搅怂挠H生妹妹,并向警方報案。

2022年6月6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楊牛花綁架拐賣案立案偵查。 24天后,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被捕。

2023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qū)檢察院對于華英提起公訴。 6月9日,貴陽市檢察院通報,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由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審結(jié),通過南明區(qū)檢察院移送貴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貴陽市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院提起公訴。

綜合:澎湃新聞(記者王欣)、中國新聞網(wǎng)、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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